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工程施工合同的人工費用撥付周期可以由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約定,但最長不能超過一個月。
《保障農(nóng)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訂立書面工程施工合同,應當約定工程款計量周期、工程款進度結算辦法以及人工費用撥付周期,并按照保障農(nóng)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的要求約定人工費用。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
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將工程施工合同保存?zhèn)洳椤?/span>
工資的內(nèi)容
根據(jù)《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1989年9月30日國務院批準1990年1月1日國家統(tǒng)計局令第1號發(fā)布)的規(guī)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qū)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體育津貼。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會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yè)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jié)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chǎn)獎;節(jié)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yè)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guī)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以上知識就是上海勞動合同律師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工程施工合同的人工費用撥付周期可以由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約定,但最長不能超過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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