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顧
明年一月,李某與某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及購房合同。雙方商定,將于2019年1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480萬元房款,某房地產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到房產交易中心進行網簽,如某一房地產公司未在規定日期進行網簽,則應退還李某所有房款,并按10%賠償。
在簽訂合同后,李某如約支付了房款,僅等開發商完成了最后一次網簽手續,就可以擁有自己夢寐以求的房子。張某用手指掐了一下,終于到達雙方約定的網簽日期,卻遲遲未收到某一置業公司的消息,多番催促對方辦理手續。此時,李某突然想到,是不是自己買的房子有問題。張某立即前往房產交易中心進行查詢,發現該房早在網簽時就被一家投資管理公司控制,經深入了解,起初,某房地產公司2017年2月與一家投資管理公司簽訂了一份商品房預售合同,并以375萬元出售給該公司,已進行網簽。
辛苦等了半年,竟為別人買了房,李某氣憤的找了一家置業公司討要說法,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房款及利息,并賠償其損失480萬元。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李某某將一家置業公司訴至法院。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一家置業公司承認已經與一家投資公司辦理了網簽手續,但表示愿意繼續履行與李某的合同,只因資金周轉困難需要一段時間來協調。此外,一家置業公司認為李某要求解除合同并沒有達到約定解除條件,按照合同約定,賠償金額過高480萬元,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法庭裁決
經法院審理,原審被告人雙方簽訂的認購協議,商品房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原告李某已按照認購協議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規定履行了支付義務,被告一家置業公司也應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一名被告置業公司隱瞞其已將房屋出售給原告李某某,并辦理了網簽手續,原告請求解除合同,因此原告請求解除合同。雖然合同規定,如果被告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網簽,除退還全部房款外,還要支付10%的違約金。但被告人故意隱瞞事實,明知不能按協議履行,仍要求原告李某支付大筆的房款,反而減輕其責任,被告某置業公司這種不誠信行為應予懲罰。在此基礎上,法院裁定,原告李某與被告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認購協議,即商品房買賣合同,被告某置業有限公司向原告退還原告買房款480萬元及利息,賠償原告李某480萬元。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解讀
一房二賣現象屢見不鮮,不僅違背社會公德,也違反了法律。如賣方一房二賣,買方有權索取不超過已支付價款一倍的賠償,同時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并賠償所支付的房款。因此提醒賣方,一定要誠信履約,否則當心賠了夫人又折兵。與此同時,也提醒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要盡量了解開發商和房屋的情況,以免陷入“一房兩賣”的陷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一方當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債務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不能實現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合同解除后,如果仍然沒有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合同性質和履行情況,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賣方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如果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買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購房款和利息,并賠償損失。可要求賣方承擔對已支付的購貨價款一倍以下的賠償責任:(一)故意隱瞞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事實,(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實;(三)故意隱瞞已售出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實;(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被賣給第三人或因拆遷補償而被補償。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揭秘購房合同陷 | 超實用!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解答關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解答房屋租賃條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介紹房屋合租合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分析借名買房合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解析名字的一字 |